甲乙婚前即约定双方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并到公证机关办理了公证。婚后,由于两人均系再婚,出于对再婚生活的谨慎,双方又签订了婚后财产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人所得财产归各人所有,对方不得干涉,但此协议并未办理公证就甲与乙的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双方的夫妻财产约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B.双方的夫妻财产约定对第三人均不具有约束力
C.双方的婚前财产约定有效,但婚后财产约定因未办理公证而无效
D.因婚后财产的取得尚未确定发生,故双方的婚后财产约定无效
A.双方的夫妻财产约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B.双方的夫妻财产约定对第三人均不具有约束力
C.双方的婚前财产约定有效,但婚后财产约定因未办理公证而无效
D.因婚后财产的取得尚未确定发生,故双方的婚后财产约定无效
A.应为法定的共同财产
B.应为女方的法定个人财产,因为是女方娘家送的结婚礼物
C.应为男方的法定个人财产,因为男方会骑摩托车,并且实际上也是由甲男使用
D.如果双方离婚,则为乙女的法定个人财产;如果不离婚,则为法定的共同财产
谁有资格向法院申请对甲的死亡宣告?为什么?
张某(男)和李某(女)1990年结婚,并于1992年生育一子。1994年,张某所在单位因经营不景气,由3月份开始发不出职工工资,全家依靠李某一个人的收入维持生活。同年8月,双方协议离婚。按照协议,孩子归李某抚养,夫妻共同财产也归李某所有。1995年3月,张某辞去原来工作,得到单位补发的一年基本工资12000元,以此为本钱与他人合伙经营水果,规模不断扩大,1997年张某已经存款20万元并经营了一家果品商店。1997年5月,张某和李某协商复婚。1997年7月,张某用10万元从赵某处购买了小货车一辆,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此事遭到李某强烈反对,认为由1994年3月开始全家就依靠自己一个人的收入生活,离婚后孩子也归自己抚养,以后张某使用本属于夫妻共有的补发工资经营,才能够有所发展,现在双方已经复婚,张某购买汽车的行为属于擅自动用夫妻共同财产,因未经财产共有人同意,这一汽车交易行为应该无效。张某则坚持自己对复婚前的个人财产享有处分权,不仅购买汽车是正当行为,而且汽车也属于自己所有,今后使用汽车经营的收益也应算作个人财产。
请回答:(1)哪些财产属于张某和李某的共有财产?
(2)张某购买汽车的行为是否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是否有效?
(3)张某购买的汽车所有权归谁?以后使用这辆汽车经营的收益归谁所有?
A.由于自己为家庭生活付出较多义务,请求华某予以补偿
B.由于自己专门为家庭生活操持辛劳,未参加工作,请求法院以判决的形式,确认双方约定婚后所得归各自所有的协议因显失公平而归于无效
C.由于华某与他人同居导致双方离婚,请求华某给予损害赔偿
A.复员军人在复员时所得的医疗费
B.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
C.复员军人所的复员费
D.婚前的个人财产,由双方长期共同经营的
E.婚前一方父母为二人结婚购置房屋的出资
A.应当由丙继承
B.应当由丁继承
C.应当由戊继承
D.无法确定继承人,应当由国家所有
A.九该房屋经过八年婚后生活即变成夫妻共有财产
B.如甲将该房屋出租,租金为夫妻共同财产
C.该房屋及租金均属共同财产
D.甲、乙即使约定将该房屋变为共同财产,其协议也无效
A.《昨天》的稿费属于甲婚前个人财产
B.《今天》的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明天》的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昨天》、《今天》和《明天》的稿费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