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谖客孟尝君》中,“孟尝君就国于薛’’意味着()
A.失去齐王信任,罢官归去
B.衣锦荣归故里,光宗耀祖
C.得到百姓拥护,奉迎返乡
D.领受齐王派遣,出使薛国
A、失去齐王信任,罢官归去
解析:“寡人不敢以先王之臣为臣”是齐王的一种委婉说辞,即让孟尝君辞官还乡。由此可见,孟尝君已失去齐王的信任,只能“就国于薜”,回到自己的封地。
A.失去齐王信任,罢官归去
B.衣锦荣归故里,光宗耀祖
C.得到百姓拥护,奉迎返乡
D.领受齐王派遣,出使薛国
A、失去齐王信任,罢官归去
解析:“寡人不敢以先王之臣为臣”是齐王的一种委婉说辞,即让孟尝君辞官还乡。由此可见,孟尝君已失去齐王的信任,只能“就国于薜”,回到自己的封地。
A.丁国有义务将詹氏引渡给乙国
B.丁国有义务将詹氏引渡给丙国
C.丁国有权逮捕詹氏并独自对其进行审判
D.甲国有权派出警察到丁国缉拿詹氏归案
A.乙国法院有管辖权,因为本案中甲国政府与乙国投资公司签订的是商业性质的协议,根据乙国主张的相对豁免主义,国家的商业行为本来就不应享有国家主权豁免
B.乙国法院有管辖权,因为本案中甲国政府对乙国法院的管辖权没有提出异议,也未派代表出庭应诉或声明立场,这说明甲国已经放弃了国家主权豁免
C.乙国法院有管辖权,因为本案中甲国政府与乙国投资公司签订商业性质协议表明其已放弃了国家主权豁免
D.乙国法院没有管辖权,本案中甲国享有国家主权豁免
A.甲国政府对A公司来源于本国、乙国的所得以及来源于丙国的股息收入征税,依据是居民税收管辖权
B.乙国政府对8公司的营业利润征税以及丙国政府对c公司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都是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C.甲、丙两国政府分别对A公司和c公司征税,其税源是C公司的利润收入,构成了国际重叠征税
D.甲、乙两国政府同时对B公司的营业利润进行征税构成了国际重复征税
A.英国法
B.法国法
C.中国法
D.赠与合同约定的法律
A.作为政治性国际组织,联合国组织的上述购买行为自始无效
B.上述以联合国名义进行的行为,应视为联合国所有会员国的共同行为
C.联合国大会有权就该项纠纷向国际法院提起针对甲国的诉讼,不论甲国是否同意
D.联合国大会有权就该项纠纷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不论甲国是否同意
A.乙国可以申请国际法院指令甲国的国内法院强制执行该判决
B.乙国可以申请由国际法院执行庭对该判决强制执行
C.乙国可以向联合国安理会提出申诉,请求由安理会作出建议或采取措施执行该判决
D.乙国可以向联合国大会法律委员会提出申诉,执行该判决
A.培育居民中的积极分子
B.促进服务对象的社会融合
C.提高服务对象的参与意识
D.发现服务对象的艺术特长
A.对于适用内国冲突规范的错误,我国法律规定不允许上诉,而对于适用外国法律本身的错误,是否允许上诉依情况有所不同
B.我国运用公共秩序保留排除外国法后,采取“适用法院地法”,不仅包括中国的实体法,也包括中国的冲突法
C.“……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中是指外国法适用的结果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而不包括外国法律内容本身的违背
D.公共秩序是一个极为笼统、抽象、不确定的概念,因此应当将其适用限定在一定范围内,我国法律就仅在法律适用方面规定了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A.某航班飞机延误,部分乘客对航空公司提出违约赔偿之诉
B.某公共汽车因为违章行驶而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受伤乘客向公交公司提出损害赔偿之诉
C.原告对下落不明的被告提起的给付扶养费的诉讼
D.货轮甲和客轮乙在我国领海上相撞,途经此海域的属于丙公司的客轮对甲乙两船人员进行了救助,后丙公司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支付救助费
A.张某作为证人不属于回避制度适用的范围,故张某不应回避
B.张某作为共同犯罪人之一,如不出庭作证,案件就无法查明,故张某不应回避
C.张审判长的弟弟与整个案件有利害关系,故其应当回避
D.张审判长是本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张某的近亲属,故其应当回避
A.并不关注于某些具体的目的
B.可以使人更充分地享受生活的乐趣
C.可以使人获得维持生活的基本能力
D.主要教授有关科学、文学和艺术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