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和张小姐是一对年轻白领夫妇,对风险的承受能力比较高,对于这样的家庭,理财规划的核心策略
A.月光型
B.进攻型
C.攻守兼备型
D.防守型
A.月光型
B.进攻型
C.攻守兼备型
D.防守型
请问:领导为什么说老年教授批评得对?张明应该怎样为这对老年夫妇进行导游服务?
年轻的风险规避者,较适合投资的金融产品是()。
A.平衡型基金
B.未上市股票
C.上市高科技股票
D.债券
会搞清楚的
卡洛泰岛上的习俗非常奇特。那儿的男人总是讲实话,而女人从不能连续讲
两句实话或谎话。假如她第一句是真话,那她下一句准是在说谎,反之亦然。男
孩、女孩也与大人相同。我遇见卡洛泰岛上的一对夫妇和他们的一个孩子。我问
孩子:“你是男孩吗?”孩子用卡洛泰语回答我。我不懂当地土语,幸好孩子的
父母都会讲英语。父母中的一个说:“凯比说,我是男孩。”另一个说:“凯比
是一个女孩,凯比说了谎。”
如何判定凯比是男孩还是女孩?
A.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法庭上的陈述互相矛盾,他先说“本案所有证人的证词都是可信的”,随后又说“有些证人的证词是不可信的”
B.有同学在评价张教授的年龄时说:“张教授今年40岁,不算年轻了;但是,在学院所有的教授中,张教授是最年轻的”
C.某教育工作者在一次保护儿童权益的会议上说教育孩子舍己为人的思想是错误的;后来又在一次面向家长的讲座上说不教育孩子舍己为人的思想是错误的
D.孟什维克认为,应该把社会主义意识从外面灌输到工人运动中去的说法是错误的;但是他们认为否定这个说法也是错误的
A.最近畅销的这本小说中,年轻的丈夫在妻子死后,始终没有再婚
B.最近畅销的这本小说中,年轻的妻子对丈夫的感情令人感动
C.许多青年男女已经不被这本畅销小说中的感情感动了
D.很多作品中写的都是丈夫在妻子死后不再结婚
A.赵小姐应当对自己所受的损失举证证明
B.通达装修公司在举证不能的情况下,应承担诉讼法上的不利后果
C.通达装修公司否认侵权事实的,应当负责举证
D.本案属于证明责任倒置的情形,赵小姐无须承担证明责任
案例分析题二(本题l3分)
某国有大型集团公司为切实提升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于2006年12月26日召开了由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内部控制高层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集团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的决议。有关人员的发言要点如下:
——总经理刘某:我先讲两点意见:(1)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十分重要,可以杜绝财务欺诈、串通舞弊、违法违纪等现象的发生,这是关系到集团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2)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应当抓住重点,尤其要注重加强对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等内控要素方面的建设,企业文化方面对内部控制影响较小,可不必投八太多人力、物力。
——常务副总经理张某: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这些风险能否被准确识别并得以有效控制,是衡量内控质量和效果的重要标准。建议重点关注集团内部各种风险的识别,找出风险控制点,据此设计相应的控制措施,来自集团外部的风险不是内部控制所要解决的问题.可不必过多关注。在内控建设与实施过程中,对于那些可能给企业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风险事项,应采取一切措施予以回避。
——总会计师李某:由于集团公司是基于行政划转的原因而组建的,母、子公司内部连接纽带脆弱,子公司各行其是的现象比较严重。建议集团公司加强对子公司重大决策权的控制,包括筹资权、对外投资权、对外担保权、重大资本性支出决策权等,对子公司重大决策应当实行集团公司总绎理审批制。
——协管人事的副总经理周某:集团公司可以从完善人事选聘和培训政策入手,健全内部控制。(1)建议子公司的总经理和总会计师由集团统一任命,直接对集团公司董事会负责。(2)注重加强内控知识的教育培训。中层以上干部每年必须完成一定学时的内控培训任务;其他基层员工仍应以岗位技能培训为主,没有必要专门组织内控培训。
——董事长吴某:以上各位的发言我都赞同,最后提三点意见:(1)思想要统一。对集团公司而言,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一切制度安排都要将利润最大化作为唯一目标,包括内部控制。(2)组织要严密。我建议由总会计师李某全权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集团内部控制,我和总经理全力支持和配合。(3)监督要到位。应当成立履行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职能的专门机构,直接对集团公司总经理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不断完善集团公司内部控制。
要求:
从企业内部控制理论和方法角度,指出总经理刘某、常务副总经理张某、总会计师李某、协管人事的副总经理周某以及董事长吴某在会议明理由。
(1)2003年6月,张、刘两人协商与甲公司签订了一份价值25万元的购销合同,李、赵知道后,认为该合同风险大不同意,同时向甲公司表示该合同为无效。
(2)2003年8月,张决定将部分投资转让给李,并将其决定通知其他投资人,转让后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比例为3:3:3:1.张未经其他三人同意,以合伙企业名义为合伙企业外的其他人提供担保。
(3)2003年9月,赵提出退伙,其他三人考虑到赵的退伙不会造成不利影响,均表示同意。10月份赵退伙。同月,陈表示愿意入伙,陈出资8万元,代替赵的份额。在赵退伙前已经发生30万元的银行贷款,并告知陈。
(4)2003年11月由于业务繁忙,张与刘决定聘任一名经营管理人员,为其分担管理任务。6月份与甲签订的买卖合同到期,无法支付货款25万元。甲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甲公司胜诉。张、刘以个人财产15万元偿还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偿还了10万元。
(5)2003年12月公司经营严重亏损,无力偿还到期债务30万元,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合伙企业财产共25万元。
要求:
(1)张、刘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赵是否对买卖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承担责任,是否对30万元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3)张和李之间的转让是否有效,张对外提供的担保是否有效?
(4)陈是否对债务有偿还责任,若张和刘将债务以个人财产全部偿还能否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5)债权人能否只向张追偿债务?若向所有的合伙人追偿债务时,合伙协议中的条款是否对其有效?
(6)张聘请的经营管理人员是否应承担债务的偿还?在经营过程中,李、赵、陈是否可以查阅企业的财务账簿和其他有关文件?他们可以行使的职权是什么?
A.王某在工地作业过程中,腿部被不明物击中,在医院住了半年,单位不仅为其给付了工资、医疗费等,还按医疗费的25%给予赔偿
B.张某所在单位故意拖延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每月工资中扣留风险抵押金
C.李某从事的工种具有危险性,与用人单位签订了生死合同,在作业过程中不甚发生意外,用人单位以合同为凭证没有给付任何补偿
D.小刘今年16周岁,在某饭店打工,饭店老板要求其每天工作l8小时,小刘要求给付加班费,老板拒绝这一要求
A.孙某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认为县公安局对张某处罚过轻,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B.张某有权以县公安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C.李某有权以县公安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D.如果张某和孙某同时起诉,二人同是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