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装加工合同,约定乙公司支付预付款一万元,甲公司加工服装1000套,3月10日交货,乙公司3月15日支付余款九万元。3月10日,甲公司仅加工服装900套,乙公司此时因濒临破产致函甲公司表示无力履行合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因乙公司已支付预付款,甲公司无权中止履行合同
B.乙公司有权以甲公司仅交付900套服装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货款
C.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已不可能履行合同为由,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因乙公司丧失履行能力,甲公司可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
A.因乙公司已支付预付款,甲公司无权中止履行合同
B.乙公司有权以甲公司仅交付900套服装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货款
C.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已不可能履行合同为由,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因乙公司丧失履行能力,甲公司可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
假设各方均未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情况下:
1.请列举出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几种民事法律关系。
2.甲演出公司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3.乙服装公司可否向甲演出公司请求支付全部加工费?为什么?
4.丙运输公司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支付全部运费?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分担毁损汽车的部分损失?为什么?
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机械的生产制造,2008年发生以下业务:
(1)签订钢材采购合同一份,采购金额8 000万元;签订以货换货合同一份,用库存的3 000万元A型钢材换取对方相同金额的B型钢材;签订销售合同一份,销售金额l5 000万元。
(2)公司作为受托方签订甲、乙两份加工承揽合同,甲合同约定: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金额300万元),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金额20万元),受托方另收取加工费50万元;乙合同约定:由受托方提供主要材料(金额200万元)并收取加工费40万元。
(3)公司作为受托方签订技术开发合同一份,合同约定:技术开发金额共计1 000万元,其中研究开发费用与报酬金额之比为3:1。
(4)公司作为承包方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一份,承包金额300万元,公司随后又将其中的100万元业务分包给另一单位,并签订相关合同。
(5)公司新增实收资本2 000万元、资本公积500万元。
(6)公司启用其他账簿10本。
(说明: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印花税税率分别为0.3‰、0.5‰、0.3‰、0.3‰;营业账簿的印花税率分为0.5‰和每件5元两种)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公司2008年签订的购销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2)公司2008年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3)公司2008年签订的技术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4)公司2008年签订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5)公司2008年新增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应缴纳的印花税。
(6)公司2008年启用其他账簿应缴纳的印花税。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以下问题:
(1)甲、乙双方达成的改变标的物的协议是否有效,其造成的后果是什么?
(2)甲、丁两公司达成的提供货物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3)乙行使后履行抗辩权是否合法,为什么?
(4)甲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为什么?
2011年5月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约,约定甲公司于6月1日付款,乙公司6月15日交付“连升”牌自动扶梯。合同签订后10日,乙公司销售他人的“连升”牌自动扶梯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监局介入调查。合同签订后20日,甲、乙、丙公司三方合意,由丙公司承担付款义务。丙公司6月1日未付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交付自动扶梯B.丙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交付自动扶梯C.丙公司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D.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债务
A.双倍返还定金
B.增加支付违约金
C.支付合同约定的定金
D.支付法定的定金
A.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液晶电视机的所有权自买卖合同生效时起转移
B.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液晶电视机的所有权自乙公司交付时起转移
C.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液晶电视机的所有权自甲公司付清全部价款时起转移
D.如果双方约定,乙公司先行交付液晶电视机,在甲公司付清全部价款之前,其所有权仍属于乙公司,该约定无效
A.乙公司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应负赔偿责任
B.本案中双方当事人都无须承担民事责任
C.因未公证,该合同并未生效
D.乙公司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A.仲裁条款自合同终止时无效
B.仲裁条款继续有效
C.由仲裁庭决定仲裁条款的效力
D.由人民法院裁定仲裁条款的效力
A.乙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B.甲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C.甲公司应将全部货款退还给乙公司
D.乙公司应向承运人提出索赔
【案例3】
2006年3月20日,上海的甲公司与北京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0吨化工原料,总价款为20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甲公司在验货后7日内付款。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以其办公用房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2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由于办公用房的价值仅为100万元,甲公司又请求丁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丙银行与丁公司的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及保证范围,但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至借款本息还清时为止。
4月10日,乙公司准备通过铁路运输部门发货时,甲公司的竞争对手告知乙公司,甲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将要破产。乙公司随即暂停了货物发运,并电告甲公司暂停发货的原因,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告知乙公司:本公司经营正常,货款已经备齐,乙公司应尽快履行合同,否则将追究违约责任。但乙公司坚持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急需这批货物,只好按照乙公司的要求,提供了银行保函。5月25日,乙公司收到银行保函,当日向铁路运输部门支付了运费并发货。货物在运输途中,遇泥石流灾害全部灭失。
借款合同到期后,甲公司没有偿还丙银行的借款本息。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暂停发货是否有法律依据?并说明理由。
(2)在买卖合同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应当如何交付标的物?
(3)货物灭失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
(4)铁路运输部门是否应当依据运输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可否要求铁路运输门返还运费?并分别说明理由。
(5)丁公司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还是一般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6)丁公司的保证期间为多长?并说明理由。
(7)丙银行可否直接要求丁公司承担200万元的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