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某原有宅基地100平方米。2000年8月,贺某以拆除原房为条件,申请新占地建房。由于县人民
问题:根据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理论,评贺某的行为。
问题:根据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理论,评贺某的行为。
A.归国家所有
B.归本村集体所有
C.村民个人享有所有权
D.村民个人享有使用权
A.相邻权
B.地役权
C.建设用地使用权
D.宅基地使用权
A.乡政府作为复议机关
B.县政府作为复议机关
C.县政府土地管理局作为复议机关
D.县政府法制局作为复议机关
A.1997年3月8日
B.1998年3月8日
C.1999年3月8日
D.2000年3月8日
请问: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田某的专利权保护期自2004年7月31日开始起算
B.田某起诉期限自2000年10月20日开始起算
C.如果《专利法》对起诉期限有特别规定时,田某提起诉讼的起诉期限应从其规定
D.对田某的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2004年3月,甲公司欲以80万元将该专利技术转让给丙公司。唐某、乙公司也想以同等条件购买该专利技术。最终甲公司将该专利出让给了唐某。唐某购得专利后,拟以该灯具专利作价80万元作为出资,设立一家注册资本为3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
问题:
(1)唐某作为发明人,依法应享有哪些权利?
(2)甲公司在未获得专利前,与乙公司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否有效?如甲乙双方因此合同发生纠纷,应如何适用有关法律?
A.赵小姐应当对自己所受的损失举证证明
B.通达装修公司在举证不能的情况下,应承担诉讼法上的不利后果
C.通达装修公司否认侵权事实的,应当负责举证
D.本案属于证明责任倒置的情形,赵小姐无须承担证明责任
2000年1月15日,一甲出资5万元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本题下称“A企业”)。甲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2月10日,乙未经甲同意,以A企业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入价值2万元的货物。2000年7月4日,A企业亏损,不能支付到期的对丁的债务,甲决定解散该企业,并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7月10日,人民法院指定戊作为清算人对A企业进行清算,经查,A企业和甲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如下:
(1)A企业欠缴税款2000元,欠乙工资5000元,欠社会保险费用5000元,欠丁10万元;
(2)A企业的银行存款1万元,实物折价8万元;
(3)甲在B合伙企业出资6万元,占50%的出资额,B合伙企业每年可向合伙人分配利润;
(4)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价值2万元。
问:
(1)乙于2000年2月10日以A企业名义向丙购买价值2万元货物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试述A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
(3)如何满足丁的债权请求?
(4)假如在清算程序完成后,债权人丁的请求仍未得到全部满足,那么丁的剩余债权如何处理,甲是否因清算完结而免责?
(5)本案中,甲的律师对于清算方案曾向甲作出以下法律意见:A.甲自己清算;B.由全体债权人组成清算委员会主持清算;C.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这几种方案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6)A企业在清算过程中又发现,乙将一笔售货款1.8万元据为己有。那么乙应当如何承担责任?
A.钱某与赵某的婚姻关系自行恢复
B.钱某与赵某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
C.钱某与李某之间关于赵乙的收养无效
D.赵某的父亲应返还因继承而取得的房屋一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