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普通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债务责任的方式是()。
A.对内对外均承担按份责任
B.对内对外均承担连带责任
C.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承担按份责任
D.对内承担连带责任,对外承担按份责任
A.对内对外均承担按份责任
B.对内对外均承担连带责任
C.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承担按份责任
D.对内承担连带责任,对外承担按份责任
A.有限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劳务出资
B.有限合伙人可以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执行合伙事务
C.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A.周某、吴某和郑某成立一合伙企业,其合伙协议中约定:“合伙企业的事务由周某全权负责,吴某和郑某不得过问亦不承担企业亏损的民事责任。”该约定无效,应由周某、吴某和郑某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B.合伙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不能除名,应等待其法定继承人的出现
C.合伙企业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与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律地位相同
D.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2009年3月,周、吴、郑、王以普通合伙企业形式开办一家湘菜馆。2010年7月,吴某因车祸死亡,其妻欧某为唯一继承人。在下列哪些情形中,欧某不能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资格?A.吴某之父对欧某取得合伙人资格表示异议B.合伙协议规定合伙人须具有国家一级厨师资格证,欧某不具有C.郑某不愿意接纳欧某为合伙人D.欧某因夫亡突遭打击,精神失常,经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A.各合伙人不得以劳务作为出资
B.如乙仅以其房屋使用权作为出资,则不必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
C.该合伙企业名称中不得以任何一个合伙人的名字作为商号或字号
D.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并经登记后生效
A.吴某之父对欧某取得合伙人资格表示异议
B.合伙协议规定合伙人须具有国家一级厨师资格证,欧某不具有
C.郑某不愿意接纳欧某为合伙人
D.欧某因夫亡突遭打击,精神失常,经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此题估分】:0 分 【参考解析】:暂无
1.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申请设立合伙企业,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所需的全部文件之日起一定期间内做出是否登记的决定。该期间是()<?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A.10日<?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B.15日 C.30日 D.60日
A.无效,合伙企业不得成立,因其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B.部分无效,乙、丙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但甲不得成为合伙人
C.部分无效,甲、乙、丙三人都是合伙人,应当由三人共同承担企业的亏损
D.有效,因合伙企业协议出自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根据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丁认为长城公司的欠款是其入伙之前发生的。与自己无关,自己不应该对该笔债务承担责任,丁的看法是否正确?
(2)丙认为其早已于6月退伙,该合伙企业的债务与其无关,丙的看法是否正确?
(3)若甲的朋友到期不能清偿贷款,银行是否有权要求合伙企业承担担保责任?
(4)若其他合伙人在得知甲私自以该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提供担保后,一致同意将其除名,该决议是否有效?
(5)在合伙企业清算后,长城公司、贷款银行和该合伙企业的债权人认为乙个人资金雄厚,要求其做全部的清偿,这些债权人的要求是否可以得到支持?
A.该行为对合伙企业及全体合伙人有效,其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B.该行为对合伙企业及全体合伙人不生效,其产生的民事责任由甲承担
C.该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全体合伙人可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撤销
D.该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经全体合伙人追认,可产生效力
A.乙、丙、丁应按合伙份额对该笔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无须承担责任
B.各合伙人均应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乙、丙、丁应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无须承担责任
D.合伙企业已宣告破产,债务归于消灭,各合伙人无须偿还该笔债务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孙、李仍享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限B.孙、李有权监督赵、钱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C.如赵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钱可以对赵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D.如赵执行事务违反合伙协议,孙、李有权决定撤销对赵的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