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情形()。
A.警告
B.责令停产停业
C.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D.一千元以下罚款
E.较大数额罚款
A.警告
B.责令停产停业
C.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D.一千元以下罚款
E.较大数额罚款
A.行政机关根据事实、理由及依据,不用告知当事人,可直接作出行政处罚
B.当事人对直接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无权申辩
C.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行政处罚的听证
D.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E.当事人对行政处罚进行申辩的,可加重处罚
A.行政处罚
B.行政收费
C.代执行
D.直接强制
A.行政处罚
B.行政收费
C.代执行
D.直接强制
下列属于统计行政规章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
B.国务院批准的《关于统计报表管理的暂行规定》
C.国家统计局公布实施的《统计执法检查规定》
D.国家统计局公布实施的《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
E.《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请问 (1)《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简易程序适用于哪些情况?
(2)林某的处罚行为哪些方面与《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不符?林某是否有权自行收缴罚款? (3)《行政处罚法》规定什么,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自行收缴罚款?
加工、收购、销售。高某向甲县工商局缴纳了松香运销管理费后,将自己加工的松香运往A省乙县出售。当高某进入乙县时,被乙县林业局执法人员拦截。乙县林业局以高某未办理运输证为由,依据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以及授权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该目录规定松香为林产品,应当办理运输证)的规定,将高某无证运输的松香认定为"非法财物",予以没收。高某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没收决定,法院予以受理。
有关规定:
《森林法》及行政法规《森林法实施条例》涉及运输证的规定如下:除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外,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运输证,否则由林业部门给予没收、罚款等处罚。
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规定"对规定林产品无运输证的,予以没收"。 问题:
1.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法院?如高某经过行政复议再提起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2.如高某在起诉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法院应如何立案?对该请求可否进行单独审理?
3.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的性质是什么?可否适用于本案?理由是什么?
4.高某运输的松香是否属于"非法财物"?理由是什么?
5.(1)法院审理本案时应如何适用法律、法规?理由是什么?
(2)依《行政处罚法》,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应当符合什么要求?本案《林业行政处罚条例》关于没收的规定是否符合该要求?
A.给予2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的
B.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C.不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
D.认为决定证据不足
A. 调查制度 B. 告知制度 C. 表明身份制度 D. 说明理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