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外国法院作出的涉及中国公民的离婚判决,我国法院予以承认的条件是( )。
A.被告经过合法的传唤
B.符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
C.当事人双方无异议
D.外国法院拥有合法的管辖权
ABCD最高人民法院于1991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承认: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判决是在被告缺席且未得到合法传唤情况下作出的;该当事人之间的离婚案件,中国法院正在审理或已作出判决,或者第三国法院对该当事人之间作出的离婚案件判决已为中国法院所承认;判决违反中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危害中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