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家300米的学校不能上,却被安排到2公里以外的学校就读,某市以为适龄儿童在小学时就遇到了所在区
A.“就近入学”不是“最近入学”不能将入学儿童户籍地和学校直线距离作为划分施教区的唯一依据。
B.按照特定的地理要素划分,施教区中的每所小学不一定出于该施教区的中位置。
C.儿童入学研究应上哪一所学校不是让适龄儿童或其家长听自主选择,而是要听从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安排。
D.“就近入学”仅仅是一个需要遵循的总体原则,儿童具体入学安排还要根据特定的情况加以变通。
E.该去教育局划分施教区的行政行为符合法律规定,而原告孩子户籍所在施教区的确需要去离家2公里外的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