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0号)的规定,不适用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的是()。
A.河南新郑综合保税区
B.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
C.陕西西安出口加工区
D.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D、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A.河南新郑综合保税区
B.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
C.陕西西安出口加工区
D.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D、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A.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B.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销项项构成比例×60%
C.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40%
D.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50%
A.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B.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C.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D.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比例限额由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提高至()。
A.4%
B.5%
C.8%
D.14%
A、2018年1月1日
B、2018年12月31日
C、2019年1月1日
D、2019年12月31日
A.医疗、生育
B.医疗、工伤
C.失业、生育
D.失业、工伤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2019年新出台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引入新的计税方法,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应纳税得额分为两段计算,一是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二是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
A.5%,10%
B.5%,20%
C.10%,20%
D.15%,20%
A.出口企业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的生活消费用品和交通运输工具
B.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货物
C.出口企业增值税退(免)税凭证有伪造或内容不实的货物
D.出口企业出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E.出口企业出口古旧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