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某外资银行招聘,王某投递了自己的简历,经过几轮面试,双方都感到比较满意。一周以后,王
【问题】
1、该外资银行能否拒绝订立劳动合同?请说明理由。
2、王某认为,收到用人单位发给的函件,就意味着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他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他能否要求该外资银行承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为什么?
3、本案中,如果该外资银行于9月25日与王某订立了劳动合同,并约定于9月30日来上班,请问王某与该外资银行的劳动关系从何时起算?王某的工资从何时起算?请分别说明理由。
【问题】
1、该外资银行能否拒绝订立劳动合同?请说明理由。
2、王某认为,收到用人单位发给的函件,就意味着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他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他能否要求该外资银行承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为什么?
3、本案中,如果该外资银行于9月25日与王某订立了劳动合同,并约定于9月30日来上班,请问王某与该外资银行的劳动关系从何时起算?王某的工资从何时起算?请分别说明理由。
A.2017年7月1日
B.2016年7月1日
C.2016年7月6日
D.2017年7月6日
问:王某、朱某的行为分别构成什么?理由何在?
某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应试,经面试后单位有如下想法: (1)如果录取张三而不录取李四,则一定录取王五。 (2)如果录取李四,则一定录取王五。 (3)三人中至少要录取一人。 求证:王五一定会被单位录取。
某企业2017年8月31日,乙存货的实际成本为100万元,加工该存货至完工产成品估计还将发生成本为25万元,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为3万元,估计用该存货生产的产成品售价为l20万元。假定乙存货月初“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方余额为12万元,2017年8月31日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万元。
A.-8
B.4
C.8
D.-4
A.试用期超过法定期限
B.试用期工资符合法律规定
C.8月1日起,公司未与王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每月付其两倍的工资
D.8月1日起,如王某拒不与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有权终止其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A.2011年7月20日
B.2011年7月25日
C.2011年7月30日
D.2011年8月9日
B.2008年8月26日后的第5天
C.2008年9月3日
D.2008年11月3日
王某可以向()申请行政复议A.省人大
B.市政府和市执法局的上级机关
C.市党委
D.省政府
根据案件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王某8月26日知道行政决定,至11月1日已经超过60日复议期限
B.复议机关不可以超过法定复议期限为由作出拒绝受理复议的决定
C.2008年9月3日王某虽拒绝签收处罚决定,但留置送达有效,视为已送达
D.王某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行政处罚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但是不得进行检查
B.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当事人有权进行申辩
C.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D.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若王某提起行政诉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法院可以进行调解
B.王某可以委托3人代为诉讼
C.被告对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举证责任
D.王某不负任何举证责任
请帮忙给出每个问题的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A.归韩某所有,作为发现人,可依先占原则取得所有权
B.由韩某和王强平分
C.归王强所有
D.于无主物,归国家所有
被告人王某(男,43岁,某市公安分局行政拘留所看守人员),2002年8月18日在某市公安局看守所值班时,违反公安人员执行任务时严禁饮酒的规定,私自将该所招待修建工人喝的白酒倒出半碗(约3两)自饮,醉倒在值班室的床上,造成关押在该所7号监号内的叶某、余某等18名犯罪嫌疑人砸烂窗户后潜逃的严重后果。事件发生后,武装民警和该所干警搜捕时,被告人仍在熟睡,直到市公安局领导闻讯赶到该所才被唤醒。
问:被告人王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是玩忽职守罪还是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A.25万元
B.50万元
C.75万元
D.100万元
A.张某8月份在校外举办的补习班上讲三次课,即8月5日、8月15日和8月25日各讲一次课,共取得讲课收入3000元
B.李某出书一本,出版社分两次支付稿酬,每次得稿酬5000元
C.赵某转让两项专利,分别为5万元、3万元,合计8万元
D.孙某一房出租,期限l年,8月份取得本月租金收入为5000元
E.王某从两个上市公司分别取得股利2万元、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