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张某在执行合伙事务过程中与他人串通,严重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其他合伙人因此通知张某退伙,则张某退伙的情形属于()。
A:当然退伙
B:除名退伙
C:通知退伙
D:自愿退伙
A:当然退伙
B:除名退伙
C:通知退伙
D:自愿退伙
A.合伙协议约定,该合伙企业由张李2人执行合伙事务,2人之间有所分工,李主要是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向张提出建议
B.赵某把自己的汽车以很高的价格卖给了本有限合伙企业
C.李某以其劳务为出资
D.赵某不得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A.该行为对合伙企业及全体合伙人有效,其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B.该行为对合伙企业及全体合伙人不生效,其产生的民事责任由甲承担
C.该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全体合伙人可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撤销
D.该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经全体合伙人追认,可产生效力
张某、白某、金某(韩国籍)、朴某(韩国籍)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了一个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该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张某、金某为普通合伙人,分别出资人民币20万元;白某、朴某为有限合伙人,分别出资人民币15万元;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该合伙企业内部约定:超过人民币10万元的合同,应由合伙人全体表决通过,张某无权单独与第三人签订。
2008年该合伙企业发生下列事实:
2月,张某以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A公司签订了一份人民币18万元的买卖合同。朴某获知后,认为该买卖合同损害了该合伙企业的利益,且张某的行为违反了该合伙企业内部规定,提出异议。
4月,白某、金某分别征得张某的同意后,以自己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为自己向银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朴某对上述事项均不知情,白某、金某之间也对质押担保李项互不知情。该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未对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事项进行约定。
5月,朴某退伙,并从该合伙企业取得退伙结算财产人民币13万元。
6月,该合伙企业的债权人B公司要求该合伙企业偿还该月到期的欠款人民币40万元。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A.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且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的
B.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的
C.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事由的
D.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的
(1)合伙企业设立3个月后,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A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合伙人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丙、丁商议后,即向A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甲合伙人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的权利。
(2)合伙企业经营了1年后,丁提出退伙,其退伙并不给会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1个多月后,该合伙人撤资退伙。于是,合伙企业又接纳戊入伙,戊仍然出资4万元。此后,合伙企业的债权人B就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及退伙人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甲为了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独自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张某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合伙企业以外的王某担保。
(4)合伙企业经营了1年半后,乙在与C经济业务来往后,发生了债务。C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胜诉后,C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该合伙企业又继续经营了3个月后,由于在此之前甲等经营管理不善,造成该合伙企业亏损严重,合伙企业的E债权人起诉于法院,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合伙企业财产共25万元,但所欠债务40万元。
要求:
(1)假设该合伙企业中的丙是现任国家公务员,判断其可否成为合伙人。假如合伙协议规定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乙、丙、丁不执行合伙事务,故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判断此项协议条款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2)判断甲、乙、丙、丁的出资方式是否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3)甲擅自以合伙企业名义与A公司签订代销合同,而A公司如果是善意的不知道该合伙企业对甲的内部限制的第三人,分析该代销合同的效力应如何确认。
(4)合伙企业某债权人B就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及退伙人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断丁可否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戊可否以自己新入伙不久为由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说明理由。
(5)判断甲聘任合伙企业以外的张某来担任经营管理人员及为合伙企业以外的王某担保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6)乙被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时,分析乙是否仍然可以作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7)分析合伙企业的40万元债务应如何清偿。
A企业经营过程中,陆续出现下列问题。
(1)甲分店店长宫某设立了另外一家从事贸易的个人独资企业,宫某在张某、田某和朱某均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与分店签订了一年的咖啡豆供应合同。经查,合伙协议中也未对该种交易作出约定。
(2)乙分店店长田某擅自与亲戚合开了一家咖啡店,并任经理,主要工作精力转移。乙分店经营状况不佳。
(3)朱某另外经营一家从事工艺品生产的个人独资企业。某日,A企业因急需更新餐具,张某与朱某协商,代表A企业与朱某个人签订了购买工艺品餐具的合同,田某和宫某对此交易均不知情。经查,合伙协议中也未对该种交易作出约定。
(4)朱某、田某分别以个人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自己向银行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由于忙于经营,张某和宫某对两笔担保事项均不知情,经查,合伙协议中也未对该种担保事项作出约定。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A企业设立两家分店时未再行办理任何登记手续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甲分店店长宫某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乙分店店长田某是否可以另外设立一家咖啡店?并说明理由。
(4)朱某与A企业进行交易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5)朱某和田某以个人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自己向银行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的行为
是否有效?并分别说明理由。
A.除名决议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
B.除名决议自其他合伙人共同作出之日起生效
C.除名决议自被除名人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生效
D.被除名人如果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某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下列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所有合伙人均可以劳务出资
B.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
C.有限合伙人邢某执行合伙事务
D.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1人、有限合伙人50人组成
A.除名决议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
B.除名决议自牛某和熊某共同作出之日起生效
C.除名决议自马某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生效
D.马某如果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A.各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
B.所有类型的合伙人均应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无须经其他合伙人的同意
D.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具有平等的管理权
E.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某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下列约定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1年)
A.普通合伙人以现金出资,有限合伙人以劳务出资
B.合伙企业成立后前三年的利润全部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C.有限合伙人甲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D.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1人、有限合伙人99人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