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Y公司向中国石家庄一家工厂销售了一条彩色电视机玻壳生产线,经过安装后,调试的结果一直不理想。一直延到
美方走后,中方专家自己研究技术,着手解决问题,经过一周的日夜奋战将问题最大的成型机调试好了,这也是全线配合的关键。该机可以生产合格的玻壳后,其他设备即可按其节奏运转。
等美方人员过完节,回到中方工厂已是三周后的事,一见工厂仓库的玻壳,十分惊讶,问是怎么回事。当中方告诉美方,自己调通生产线后,美方人员转而大怒,认为:“中方人员不应动设备,应该对此负责任。”并对中方工厂的外贸代理公司作出严正交涉:“以后对工厂的生产设备将不承担责任,若影响其回收货款还要索赔。”
问:(1)如何看美方的论述?
(2)如何看中方人员调设备的行为?
(3)中方外贸代理面对美方论述会怎么回答?
(4)最终结果应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