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甲、乙、丙、丁四人准备合伙兴办一家饮食店。他们共同拟订了一份合伙协议,但是不知道是否符合法
A.如果乙、丙、丁三个合伙人中有两个以上同意的,甲的质押行为有效
B.如果乙、丙、丁三个合伙人不同意,甲的质押行为无效
C.如果乙、丙、丁三个合伙人不同意,甲的质押行为可以认定为退伙
D.甲的质押行为给戊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
A.如合伙协议未约定,则甲等四人均享有对外签约权
B.甲等四人可决定任命丙为该企业的对外签约权人
C.不享有合伙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以企业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一律无效
D.不享有合伙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担任企业的经营管理人
根据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丁认为长城公司的欠款是其入伙之前发生的。与自己无关,自己不应该对该笔债务承担责任,丁的看法是否正确?
(2)丙认为其早已于6月退伙,该合伙企业的债务与其无关,丙的看法是否正确?
(3)若甲的朋友到期不能清偿贷款,银行是否有权要求合伙企业承担担保责任?
(4)若其他合伙人在得知甲私自以该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提供担保后,一致同意将其除名,该决议是否有效?
(5)在合伙企业清算后,长城公司、贷款银行和该合伙企业的债权人认为乙个人资金雄厚,要求其做全部的清偿,这些债权人的要求是否可以得到支持?
A.该合伙企业在设立申请时,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委托丁执行企业事务的委托书
B.丁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
C.丁向甲转让丁在该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乙、丙二人
D.甲、乙、丙无权检查丁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A.应当要求丁承担清偿责任
B.应当要求甲、乙、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应当要求甲、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D.应当要求甲、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甲国有企业、乙个人独资企业、丙有限责任公司、退休人员丁欲共同设立一家合伙企业,以下是部分设想:(1)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2)甲用房产作价出资,乙用货币出资,丙以商标权作价出资,丁以劳务出资;(3)由丁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得干预事务执行,对合伙企业的亏损也不承担责任。
请问:以上设想是否合法?
甲、乙、丙三人成立一家合伙企业,购买一艘货轮从事海上运输,登记为“兴海”货运。一日,某海关缉私人员检查他们的货轮,认为他们为丁所运输的货物系走私物品。其后,某海关作出没收货轮和全部货物决定。甲、乙、丙和丁不服海关的决定。下列哪一说法不正确?()
A.若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为某海关的上一级海关
B.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应向某海关所在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C.甲、乙、丙和丁为共同原告
D.可以先申请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
A.各合伙人不得以劳务作为出资
B.如乙仅以其房屋使用权作为出资,则不必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
C.该合伙企业名称中不得以任何一个合伙人的名字作为商号或字号
D.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并经登记后生效
甲、乙、丙、丁打算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对此,()是正确的。
A.各合伙人不得以劳务作为出资
B.如乙仅以其房屋使用权作为出资,则不必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
C.该合伙企业名称中不得以任何一个合伙人的名字作为商号或字号
D.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并经登记后生效
A.如果丁企业不知道乙没有对外代表权,则合同有效,合伙企业应履行该合同,乙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B.如果丁企业知道乙没有对外代表权,则合同有效,合伙企业向丁企业承担合同责任
C.无论丁企业是否知道乙没有对外代表权,合同都是有效的,合伙企业应当履行合同,甲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D.无论丁企业是否知道乙没有对外代表权,合同都是无效的,乙向丁企业负合同无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