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在他的()一文中,用诗一样优美的语言表达了他崇高的理想,他要为人类福利而劳动。
A.《资本论》
B.《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C.《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
D.《共产党宣言》
A.《资本论》
B.《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C.《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
D.《共产党宣言》
A.《公共行政学原理》
B.《行政学研究导论》
C.《政治与行政》
D. 《行政之研究》
阅读下面的现代文,完成第 11~15 题。请将答案填在答题卡相应位置。
爱美的心态是有价值的,甚至可以说再没有别的投资能够比得上培养爱美的鉴赏力了。因为美的鉴赏力会给予人彩虹般的美丽世界,使其终身享受快乐。
人的审美能力的形成,有赖于耳目的协助。所以,人所感受到的自然界中悦耳的鸟鸣、潺潺的溪水、芬芳的花革,以及天地间无数的美景,都与学校教育同样重要。如果一个人不能用自己的耳目,去接触自然界的美丽,启发爱美的天性,那幺,他的生命将交得枯燥无味。
爱美有着陶冶品格、滋润心田的力量,而这种力量是别的东西所不具备的。最不幸的事情莫过于让一个孩子置身于只知崇拜金钱而不懂美为何物的环境中,这样做的结果只会使孩子养成唯利是图的习惯,至于高贵的品格、高尚的情操在他的生命里将会无法找列位置。
所谓完美的生命,一定是为爱美的习惯所点缀、所激发、所丰富的生命。不会欣赏自然美的人,在他的生命中就缺少了养成高尚人格的一大要素。美的东西往往是能拨动人们,心灵深处的一种力量,所以,美的东西能使人的头脑理变为清晰,使人的精力得以恢复和保持,并促使身体与精神更健康。因此,无论从事何种职业,我们都不应为了金钱去牺牲生命中最高贵、最美丽的东西,我们应该利用种种机会,让美充实我们的生命,陶冶我们的心灵。
美在塑造一种均衡而协调的人生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对我们产生巨大的影响。每一幅精蔓的图画.每一次壮丽的日落,每一处优美的风景,每一洋漂亮的面孔,每一朵灿烂的鲜花 在自然界、在生活中,在外部世界或内一心世界中感知到的任何一种形式的美——都在无形中使得我们的个性更加高贵、更加文雅、更加出众。
在我们的成功和幸福中,在我们的生活变得更为雅致温馨的过程中,审美能力的展现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这种对美的热爱会使你水远乐观昂扬,宽容大度。在你为美着迷的同时,美也在净化和提升着你的,心灵。对自然美和艺术美的不懈追求,对人类和大自然本质的深入解读,会使你一生充满热情和欢愉,会使你静静地享受阳光,享受幸福,享受温馨、柔情和对往日的追忆。这样的精神生活,这样的,-理空间,才是最富有魅力的。
让我们都来尝试一下把美带进我们的生活吧,哪怕每天只有一点点。这样,你会发现它的效果是很神奇的。它将开阔你的视野,点燃你的激情,而这些都是世俗的金钱和名声所不能达到的。
第 11 题 作者为什么说,“人的审美能力的形成,有赖于耳目的协助”?(4分)
我在师范大学时,不仅认真学好各门功课,还认真学画画、练美术字、参加诗朗诵会、创作舞蹈。我也很喜欢音乐,学指挥、练习弹琴。夏天在小小的琴房里练弹琴,尽管蚊子叮,浑身是汗,却乐趣无穷,整个身心都沉醉在琴声中了。
当教师之后,我坚持每天黎明即起,坐在校园的荷花池畔背唐诗、宋词,背郭沫若、艾青、普希金、海涅、泰戈尔等中外名家的诗篇,用优美的诗篇来陶冶自己的情操,我摘抄的古今中外的优秀诗篇就有厚厚的几本。20年来,为了搞教育科研,我又如饥似渴地学习教育学、心理学和美学,还阅读了许多中外教育家的论述及国外教学实验的资料,做了不少卡片。学习对一个教师来说是永无止境的追求。我常常用屈原的话来鼓励自己,“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你认为教师应具备怎样的知识结构和职业能力结构?
A.人类社会的发展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
B.社会发展过程与自然界演变过程一样都是自觉的
C.人的自觉选择在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
D.人类总体历史进程是不可超越的
(一) 古希腊思想家认为自然法是法律(人定法)的基础,自然法要求“和自然相一致的生活”,人定法必须符合这种自然理性要求;中世纪神学家阿奎那把基督教信仰与理性结合在一起,认为法(人定法)是管理社会的人为了公共幸福而制定、颁布的理性规则;近代自然法学派认为,法的基础不是大自然,也不是神的意志,而是人类理性,自然法就是人类理性,是立法者以及一切人的永恒规范,该学派还认为,人生来就有不可剥夺的权利,这种权利源于自然法,不允许政府以及任何人侵犯。
(二) 孟德斯鸠说,“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一切存在物都有他们的法。上帝有他的法;物质世界有它的法;高于人类的‘智灵们’有他们的法;兽类有它们的法;人类有他们的法。”
(三) 奥地利著名法社会学家艾利希认为,“法律史上已经证明,最初,立法和司法都是在国家范围以外的。司法并不来自国家,而是根源于国家存在以前。”事实上,艾利希所研究的法律,主要是指“活法”,在他看来,法律是社会秩序或人类团体的内在秩序,因而不能把国家制定法看成是法律的主要部分,有些法律虽然不曾被制定为法律条文,但仍然是支配社会生活的法律。
(四) 分析法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奥斯丁认为,法律就是主权者的命令,每一实在法是由一个主权者个人或集体,对独立政治社会的一个成员或若干成员,直接的或间接的设立的。这是一种严格意义上的法,是一般法理学的研究对象。
(五) 马克思在评论资产阶级法律时指出,“你们的观念本身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的产物,正像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的。”
问题:
A.人才
B.伯乐
C.识才之士
D.李子先
A.A.分析技术系统逻辑关系
B.B.知道图的符号
C.C.能画出优美的故障树图
D.D.事故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