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送达人本人不在,由受送达人的同住的成年亲属、诉讼代理人签收时,此种送达为()。
A.委托送达
B.留置送达
C.转交送达
D.直接送达
D、直接送达
A.委托送达
B.留置送达
C.转交送达
D.直接送达
D、直接送达
A.受送达人或者其同住成年家属、代收人、代理人拒绝签收,无法直接送达税务文书的,可以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送达税务文书
B.留置送达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人员或者其他第三方见证人到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签名或者盖章,将税务文书留在受送达人处,即视为送达
C.邀请见证人到场见证的,应当取得见证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资料。税务人员也可以作为见证人
D.必须制作《现场笔录》或者视听资料记录留置送达过程
A.送达回执
B.附卷的法律文书
C.文书的存根联
D.送达的法律文书
A.直接送达的,制作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签收。
B.邮寄送达的,留存付邮凭证和回执;被邮政企业退回的,记录具体情况。
C.委托送达的,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情况。
D.公告送达的,不需要留存书面公告。
A.直接送达
B.留置送达
C.转交送达
A.三日
B.五日
C.十日
D.三十日
A. 依照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
B. 通过外交途径
C. 邮寄
D. 委托我国驻该国大使馆、领事馆代为送达
A.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
B.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
C.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
D.若邮寄送达但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有关送达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张丽和刘兵的离婚诉讼以调解结案,人民法院在送达调解书时,对张丽适用留置送达
B.A市人民法院欲将判决书送达B市的张杰,其可委托B市人民法院代为送达
C.甲市C区人民法院欲将判决书送达赵宇,后得知其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则人民法院可以公告送达
D.受送达人钱小正在被劳动教养,则人民法院可通过其所在劳教所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