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为某工商局局长。2007年11月,郑某作为嘉宾参加了辖区内某公司的商业庆典,在活动中,该公司向每位嘉宾赠送了一部手机,价值人民币4000元,郑某收下后未登记交公。请问,对郑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A.郑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管理对象所赠礼品,应定性为受贿行为
B.郑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占有行为
C.对于郑某的行为应以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不登记交公行为处理
D.郑某的行为具有普遍性,不应给予任何处分
A.郑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管理对象所赠礼品,应定性为受贿行为
B.郑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占有行为
C.对于郑某的行为应以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不登记交公行为处理
D.郑某的行为具有普遍性,不应给予任何处分
A.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王某的表决行为和担保行为都是违法的
B.合伙协议不对段某分配利润的做法是违法的
C.王某的行为构成表见合伙,他应当对红星建材厂和银行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段某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A.0
B.1600
C.1800
D.2400
周某(15岁)、吴某(16岁)、郑某(17岁)是同班同学,周某与吴某因琐事争吵,进而互殴,郑某在场拉架,周某拾起一块砖头打中吴某头部,致使吴某头破血流,当场昏迷,被送医院抢救。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此案,指派法医王某对吴某的伤情作了鉴定,鉴定结论为重伤致残。公安机关讯问周某时,通知周母到场。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以故意伤害罪对吴某提起公诉。周母委托蒋律师为周某辩护。在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时,吴父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物质损失,并委托沈律师帮助其出庭诉讼。郑某被人民法院通知出庭陈述该案事实。上述提到的本案相关人员中,哪些是诉讼参与人,各是哪一种诉讼参与人?
2009年3月,周、吴、郑、王以普通合伙企业形式开办一家湘菜馆。2010年7月,吴某因车祸死亡,其妻欧某为唯一继承人。在下列哪些情形中,欧某不能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资格?A.吴某之父对欧某取得合伙人资格表示异议B.合伙协议规定合伙人须具有国家一级厨师资格证,欧某不具有C.郑某不愿意接纳欧某为合伙人D.欧某因夫亡突遭打击,精神失常,经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A.吴某之父对欧某取得合伙人资格表示异议
B.合伙协议规定合伙人须具有国家一级厨师资格证,欧某不具有
C.郑某不愿意接纳欧某为合伙人
D.欧某因夫亡突遭打击,精神失常,经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此题估分】:0 分 【参考解析】:暂无
某校住校学生郑某感到不适,几天后确诊为病毒性肝炎。校保健室初步诊治,便安排其去市医院住院治疗,但并未引起注意。几天后,郑某的同学、班主任、军训的军官相继发病。保健室负责人及管理学生的干部为此受到学校的严厉批评。若造成该传染病的严重传播,应当报告疫情者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是()。
A.行政处分
B.行政罚款
C.吊销执照
D.注销注册
E.停业整顿
A.已构成拐卖妇女罪、绑架罪,应实行并罚,重伤后果作为绑架罪中的从重处罚条件
B.已构成拐卖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应实行并罚,绑架手段不宜单独定罪,绑架只是为达到拐卖目的的一种手段而已
C.只构成拐卖妇女罪,绑架的手段和重伤的后果只是拐卖妇女罪中从重处罚的条件
D.因其拐卖目的尚未达到,郑某只构成绑架罪、故意伤害罪,应当对此二罪实行数罪并罚
A.朱某有权要求郑某赔偿损失
B.朱某有权要求郑某还牛肉款
C.朱某有义务支付郑某报酬
D.朱某有权拒绝郑某给付人工费用
王某(男,16岁),强奸妇女李某致死一案,经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于2002年6月3日移送到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02年6月10日,检察人员张某开始对此案进行审查,并告知犯罪嫌疑人王某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王某委托其在公安局工作的哥哥和同学郑某为其辩护。案件移送到区人民法院以后,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法庭审理期间,郑某无理取闹,向公诉人提出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而且要求公诉人必须回答。当公诉人不予回答时,郑某便跑到公诉人面前指手画脚,大喊大叫。对审判长的警告制止置若罔闻,造成法庭秩序严重混乱,审判长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才当即决定拘留郑某。2002年8月3日,法院宣布:王某强奸妇女一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在法定期限内,被告人王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同时,人民检察院以“王某强奸妇女情节严重,影响极坏,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属量刑过轻,适用法律不当”为由提出抗诉。二审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经过审理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过轻,遂改判王某有期徒刑?年。
问题:
A.江某构成侵占罪
B.江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C.江某构成盗窃罪
D.江某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