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某对外工程承包公司于5月3日以电传请意大利某供应商发盘出售一批钢材。我方在电传中声明:要求这一发盘是
于是,双方为能否撤销发盘发生争执。及至5月31日招标人开标,我方中标,随即电传通知意供应商我方接受该商5月5日的发盘。但意商坚持该发盘已于5月20日撤销,合同不能成立。而我方则认为合同已经成立。对此,双方争执不下,遂协议提交仲裁。试问,如你为仲裁员,将如何裁决?
于是,双方为能否撤销发盘发生争执。及至5月31日招标人开标,我方中标,随即电传通知意供应商我方接受该商5月5日的发盘。但意商坚持该发盘已于5月20日撤销,合同不能成立。而我方则认为合同已经成立。对此,双方争执不下,遂协议提交仲裁。试问,如你为仲裁员,将如何裁决?
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本案中意大利商人发盘时未规定有效期,我们可以理解为该发盘有效期为()。
A.在合理时间内有效
B.何时接受均可
C.39217
D.2007年5月30日前
下面是我上海缝纫机进出口公司(Shanghai Sewing Machine Imp.&Exp.Corp.)与我国香港ABC进出口公司(ABC Company,P.O.Box No.882H.K.)于2011年10月份洽谈蝴蝶牌缝纫机JA-1(Butterfly Brand Sewing Machine Model JA-1)的往来电传,其邮政信箱是第882号,香港。请根据这些电传,拟制售货确认书中英文各一份。
10月2日来电传:
有兴趣蝴蝶牌缝纫机JA-13000架即装请报价。
10月3日去电传:
蝴蝶牌缝纫机JA-13000架木箱装每打62美元CIFC2%香港12月20目前装即期信用证限6日复到此地。
10月5日来电传:
你3日电传歉难接受竞争者类似品质报55美元请速复。
10月7日去电传:
我3日电传重新发盘限10日我方时间复。
10月9日来电传:
你7日来电传接受如55美元CIFC3%,D/P即期请确认。
10月10日去电传:
你9日电传最低60美元即期信用证限12日复到此地。
10月11日来电传:
你10日电传接受再订购500架同样条件即复。
10月12日去电传:
你11日电传确认请速开信用证。
10月13日来电传:
信用证将由香港南洋商业银行开立。
A.乙公司的回电在实质上变更了要约的条件,因此合同不成立
B.乙公司的回电未在实质上变更要约的条件,因此合同成立
C.乙公司未在要约的有效时间内作出承诺,该逾期承诺原则上无效
D.由于乙公司提出新条件,甲公司未予答复,因此合同不成立
要求:
(1)编制上述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
(2)计算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累计损益。
A.本案的犯罪行为人是外国人,则受害人亦为外国人。依照属人管辖原则不适用我国刑法
B.该案中涉案人员施某是外国政府职员,依照国际法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而因本案不适用我国刑法
C.依照地域管辖原则,如果施某实施伤害行为时,该飞机正在中国领空,则本案应适用我国刑法,若在他国上空则适用他国法律
D.施某杀人行为发生在中国的飞机内,是在中国刑法规定的领域效力范围内触犯中国刑法,应依照中国刑法论处
A.5月1日
B.5月8日
C.5月9日
D.5月10日
A.除非发盘人及时提出异议,该逾期接受仍具有接受效力,合同成立
B.该逾期接受丧失接受效力,合同未成立
C.只有发盘人毫不延迟地表示接受,该逾期接受才具有接受效力,否则,合同未成立
D.由电讯部门承担责任
A.本案的犯罪行为人是外国人,且受害人亦为外国人。依照属人管辖原则不适用我国刑法
B.该案中涉案人员施某是外国政府职员,依照国际法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因而本案不适用我国刑法
C.依照地域管辖原则,如果施某实施伤害行为时,该飞机正在中国领空,则本案应适用我国刑法,若在他国领空则适用他国法律
D.施某杀人行为发生在中国的飞机内,是在中国刑法规定的领域效力范围内,触犯了中国刑法,应依照中国刑法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