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元月,甲、乙、丙共同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以现金人民币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人
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分别分析并说明理由。
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分别分析并说明理由。
A.甲
B.乙
C.丙
D.丁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的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因甲、乙在某 次审计业务中故意出具不实审计报告,人民法院判决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50万元。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该赔偿责任承担,正确的是()。
A.甲、乙、丙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甲、乙、丙均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C.以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D.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乙在对C公司设立过程的验资服务中,因疏忽大意而出具了证明不实的验资报告,该报告直接给C公司的债权人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经人民法院认定,乙的疏忽大意并不属于重大过失。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甲的说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2)对于乙造成的损失,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该按照何种方式来承担责任?并说明理由。
甲国有企业、乙个人独资企业、丙有限责任公司、退休人员丁欲共同设立一家合伙企业,以下是部分设想:(1)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2)甲用房产作价出资,乙用货币出资,丙以商标权作价出资,丁以劳务出资;(3)由丁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得干预事务执行,对合伙企业的亏损也不承担责任。
请问:以上设想是否合法?
A.该合伙企业在设立申请时,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委托丁执行企业事务的委托书
B.丁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
C.丁向甲转让丁在该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乙、丙二人
D.甲、乙、丙无权检查丁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A.全部利润的30%按2:1分配,其余部分平均分配
B.全部利润按2:1比例分配
C.全部利润平均分配
D.全部利润按两人的认缴出资比例分配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如何清偿?
(3)在银行贷款清偿后,甲、乙、丙、丁内部之间应如何分担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