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平(女)与王坚(男)二人于1993年在A市甲区某街道办事处登记结婚,婚后二人一直居住在B市乙区。1997年李平与王坚在C市从事假烟生产被公安机关查获,C市丙区人民法院于同年12月以生产假冒产品罪判处李平与王坚有期徒刑5年。判决生效后李平与王坚被关押在位于C市丁区的监狱。2000年5月,李平拟向法院起诉离婚,请问下列哪个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
A.A市甲区法院
B.B市乙区法院
C.C市丙区法院
D.C市丁区法院
案情:被告人:赵某,男,30岁,无业。
被告人:王某,男,15岁,无业。
被告人:洪某,男,31岁,无业。
赵某2000年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2003年赵某刑满释放。之后,赵某染上毒瘾。因一直没有正当工作,赵某总是处于吃了上顿断下顿的状况。2004年的某日,赵某听说毒贩洪某新进了一批海洛因,便起了“黑吃黑”的念头。当晚,赵携带其购买的仿真枪一支,潜入洪某的住处。入夜后,洪某回家。一进门,赵某即用仿真枪抵住洪某脑袋,对洪某进行殴打,之后对洪某说:“听说你新吃进了一批白粉。见者有份,也给我分点。”洪某一听赶忙说:“有事好商量。如果大哥喜欢那东西,小弟我悉数奉上,孝敬大哥就是。”后洪某打开保险柜,从里边拿出一包“白粉”(约有250克重)交给赵某。见“白粉”顺利到手,赵某便离去,经鉴定,洪某构成轻伤。回到住处后,赵某打开抢来的“白粉”一尝,即大呼上当,原来洪某早就担心有一天被同道抢劫,一直用一包头痛药冒充海洛因备用,他交给赵某的只不过是一包头痛粉而已。赵某眼见发财梦将破,心有不甘,遂又生一计。他连夜将其手下马仔王某叫来,对王某说:“你不是一直想发大财吗?现在机会来了。这玩意是白色黄金,值大钱了,你帮我出去卖,卖到钱分你三成。”王某一听大喜,满口答应。二人遂将“海洛因”分成若干小包。接下来的几天,王某天天出去推销。到案发时,已卖出“海洛因”近20克。公安机关另查明,洪某曾让王某帮其出售真的海洛因50多克。
问题:
1.赵某抢劫洪某假毒品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2.如赵某的上述行为构成犯罪,则其行为处于犯罪的何种完成状态,为什么?
3.就赵某让王某贩卖假毒品一节,赵某构成何罪?
4.王某帮助赵某贩卖假毒品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为什么?
5.赵某与王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
6.如赵某的上述行为构成犯罪,则赵某是否具有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为什么?
7.在本案中,如王某的行为构成犯罪,那么应对其如何处罚?(仅要求回答处罚原则)
8.公安机关查明的洪某曾让王某帮其出售真的海洛因50多克的行为构成何罪,应如何处罚?
2004年3月,甲公司欲以80万元将该专利技术转让给丙公司。唐某、乙公司也想以同等条件购买该专利技术。最终甲公司将该专利出让给了唐某。唐某购得专利后,拟以该灯具专利作价80万元作为出资,设立一家注册资本为3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
问题:
(1)唐某作为发明人,依法应享有哪些权利?
(2)甲公司在未获得专利前,与乙公司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否有效?如甲乙双方因此合同发生纠纷,应如何适用有关法律?
A.按遗嘱处理遗产
B.按法院判决处理
C.应当由法院根据情况重新判决
D.由赵某的妻子和她的父母选择决定
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李某是有身份者,被告人赵某是无身份者,本案属于无身份者教唆有身份者共同实施犯罪。所以赵某应依李某的行为定受贿罪。
问:北京某大学对田某退学处理的行为,是否属于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
[案情介绍]
1994年,邓某投资36338.05元,在牟定县共和镇毛阳东路建有一幢面积为49.57平方米的砖混结构房屋。1994年11月25日、1996年4月6日邓某分两次向黄某借款4万元。1996年12月8日,邓某将上述房屋转让给黄某,用于抵消向其所借4万元。2000年4月16日,黄某向牟定县房产管理所提出申请,要求给予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房产管理所一直没有给予答复。原告向法庭举出的证据材料有:(1) 被告于2000年2月16日出具的一份办房产转移申请收条;(2) 两份第三人邓某投资建房的交款收据存根,金额为36338.05元;(3) 一份产权人为第三人邓某的私有房产所有证;(4) 两份第三人邓某向原告借款的借条,金额为4万元;(5) 一份第三人邓某与原告签署的房屋产权转让协议。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A.1998年2月22日
B.1998年2月27日以前
C.1998年3月12日以前
D.1998年5月12日以前
A.法院一审判决宁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辩护人认为处刑畸重提出上诉,但被告人明确表示不上诉,且不同意辩护人提出上诉。则辩护人的上诉有效
B.法院一审判决未成年人何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何某要求上诉,但其法定代理人蒋某认为没有必要上诉,不同意上诉。则何某上诉无效
C.刘某涉嫌走私罪一案委托有两名辩护人金某和云某,一审宣判后,金某和云某对是否上诉产生了争议,金某要上诉,云某表示上诉无必要;而刘某同意金某意见。则金某的上诉有效
D.在钱某伤害吴某案中,一审法院一并作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书,被害人吴某不服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部分,于判决生效后13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该上诉当然阻却了刑事判决部分的生效
赵某(男)与孙某(女)均已达到法定婚龄,双方的母亲是姐妹,二人于2002年5月发生两性关系导致孙某怀孕,在父母的敦促下,于同年12月隐瞒姨表兄妹关系,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于2003年2月生下一个有智力缺陷的女儿。2003年5月,赵某的祖父向人民法院提请要求宣告赵、孙的婚姻关系无效。经审理,查实双方确系禁止结婚的亲属,且均不愿意抚养女儿。人民法院随即判决双方婚姻关系无效,其女儿由孙某抚养,赵某承担部分抚养费用。孙某不服,提出上诉,认为:第一,赵某之祖父无权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诉请;第二,人民法院审理中未进行调解即宣告婚姻无效,违反法定程序;第三,为了保护女方权益,即使婚姻无效,双方所生女儿也应由男方抚养。请问,二审人民法院应否支持孙某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