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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一个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乙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100万元的债

务。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对此项债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丁不承担责任

B.甲、乙、丙、丁均不承担责任

C.甲、乙、丙、丁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丁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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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A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因故
意出具不实审计报告被人民法院判决由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16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有关该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甲、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丁以其在A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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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甲国有企业、乙个人独资企业、丙有限责任公司、退休人员丁欲共同设立一家合伙企业,以下是部分设想:(1)合伙企业

甲国有企业、乙个人独资企业、丙有限责任公司、退休人员丁欲共同设立一家合伙企业,以下是部分设想:(1)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2)甲用房产作价出资,乙用货币出资,丙以商标权作价出资,丁以劳务出资;(3)由丁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得干预事务执行,对合伙企业的亏损也不承担责任。

请问:以上设想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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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丁单独执行企业事务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A.该合伙企业在设立申请时,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委托丁执行企业事务的委托书

B.丁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

C.丁向甲转让丁在该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乙、丙二人

D.甲、乙、丙无权检查丁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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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比例和约定利润分配比例均为4:3:2:1。现甲、乙已退伙,丙、丁未就现有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约定新的比例。依照法律规定,现该合伙企业利润在丙、丁之间应如何分配?( )

A.全部利润的30%按2:1分配,其余部分平均分配

B.全部利润按2:1比例分配

C.全部利润平均分配

D.全部利润按两人的认缴出资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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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甲、乙、丙、丁打算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各合伙人不得以劳务作为出资

B.如乙仅以其房屋使用权作为出资,则不必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

C.该合伙企业名称中不得以任何一个合伙人的名字作为商号或字号

D.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并经登记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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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甲、乙、丙、丁打算设立二.家普通合伙企业。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各合伙人不得以劳务作为出资

B.如乙仅以其房屋使用权作为出资,则不必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

C.该合伙企业名称中不得以任何一个合伙人的名字作为商号或字号

D.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并经登记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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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某普通合伙企业,该合伙企业向A银行借款100万元,甲、乙、丙、丁之间约定,如果到期合伙企业无力偿还该借款,甲、乙、丙、丁各自负责偿还25万元。借款到期时,该合伙企业没有财产向A银行清偿。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债务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A银行可以直接要求甲偿还100万元

B.A银行只能要求乙偿还25万元

C.A银行可以直接要求丙偿还100万元

D.A银行可以根据各合伙人的实际财产情况,要求甲偿还50万元,乙偿还20万元,丙偿还10万元,丁偿还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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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甲、乙、丙、丁打算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对此,()是正确的。

A.各合伙人不得以劳务作为出资

B.如乙仅以其房屋使用权作为出资,则不必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

C.该合伙企业名称中不得以任何一个合伙人的名字作为商号或字号

D.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并经登记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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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的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因甲、乙在某 次审计业务中故意出具不实审计报告,人民法院判决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50万元。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该赔偿责任承担,正确的是()。

A.甲、乙、丙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甲、乙、丙均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C.以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D.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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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甲、乙、丙出资的方式各不相同,并且出资额并非一次性缴清,在公司成立后关于公司的出资问题又出现了纠纷。对于种种情况,以下描述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甲、乙、丙三人的首次出资额合计25000元

B.甲以其对丁享有的债权1万元出资

C.乙未按照规定缴纳出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并且应当向已按期缴纳出资的甲和丙承担违约责任

D.公司成立后,发现丙用以出资的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应当由丙补足差额部分,甲与乙对此并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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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题
2015年6月,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和陈某共同投资设立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丁公司)。丁公司章程规定,(1)公司注册

2015年6月,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和陈某共同投资设立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丁公司)。丁公司章程规定,(1)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2)甲公司以房屋作价120万元出资,乙公司以机器设备作价100万元出资;陈某以货币100万元出资;丙公司出资180万元,首期以原材料作价100万元出资,余额以知识产权出资。2015年12月前缴足。(3)公司设股东会,1名执行董事和1名监事。(4)股东按照1:1:1:1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对出资及表决权事项未作其他特殊规定。

公司设立后,甲公司、乙公司和陈某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际缴纳了出资,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丙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缴纳首期出资后,于2015年11月以特许经营权作价80万元缴足出资。

2017年6月,因股东之间经营理念存在诸多冲突且无法达成一致,陈某提议解散丁公司。丁公司召开股东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甲公司、乙公司和陈某赞成,丙公司反对。于是股东会作出了解散丁公司的决议。丁公司进入清算程序。

清算期间,清算组发现如下情况:

(1)由于市场行情变化,甲公司出资的房屋贬值10万元。

(2)乙公司出资时机器设备的实际价额为70万元,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100万元。清算组要求甲公司补足房屋贬值10万元,甲公司拒绝;要求乙公司和其他股东对乙公司实际出资价额的不足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丁公司股东出资方式中的不合法之处。

(2)丁公司设1名执行董事和1名监事是否合法?

(3)丁公司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4)甲公司拒绝补足房屋贬值10万元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5)对乙公司的实际出资价额的不足,乙公司和其他股东应分别承担什么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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