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民事责任中,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而可能提出的抗辩事由有()。
A.受害人过错
B.受害人同意
C.紧急避险
D.正当防卫
E.自助行为
A.受害人过错
B.受害人同意
C.紧急避险
D.正当防卫
E.自助行为
A.原告起诉被告居住的房屋所有权是他的,被告请求法院让原告偿还房款
B.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按买卖合同交货,被告起诉供货商未能按时交货
C.原告起诉离婚,被告请求法院确认婚姻关系本来就是无效
D.老师起诉学生借钱不还,学生起诉老师剽窃
A.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对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对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
B.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可以放弃、变更自己的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
C.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参加诉讼中通常是将原诉的原告与被告作为共同被告,而自己处于原告的地位;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参加诉讼中通常处于被告的地位
D.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通常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通常是为了维护他人的利益
A.原告增加诉讼请求的
B.被告提出反诉的
C.其他法院移送来的同一原告、被告的
D.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的
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
A.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B.有明确的被告
C.原告因具体行政行为受有损失
D.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E.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A.以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为由,裁定驳回诉讼请求
B.以未经行政复议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C.受理
D.通知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原告拒绝变更的,判决不予受理
A.以被告存在疏忽而起诉不需要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合同关系
B.原告以违反担保起诉必须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
C.原告可以违反条件而提起产品责任诉讼
D.以严格责任为由提起诉讼是一种侵权行为之诉
E.以严格责任起诉必须证明缺陷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A.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法定职责,应作出变更判决
B.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应作出确认判决
C.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起诉行政机关不作为的理由不能成立,应当作出维持判决
D.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行政机关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相对人没有进行处罚,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作出处罚决定
E.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不适宜判决维持,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A.被告拖欠原告贷款10万元,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在1个月内付清,原告不要求被告支付拖欠期间的贷款利息
B.赔偿案件中的被告人在国外,与原告达成赔偿协议,同意在2个月内赔付
C.赡养案件中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愿意每月向原告支付赡养费200元,原告申请撤诉
D.收养案件中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维持收养关系
原告:贾某,女,19岁,汉族,某中学学生
被告:气雾剂公司、厨房用具厂、春海餐厅原告因与被告发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原告与家人及邻居在春海餐厅聚餐,被告春海餐厅提供服务时,所使用的卡式炉燃烧气是被告气雾剂公司生产的“白旋风”牌边炉石油气,炉具是被告厨房用具厂生产的YsQ—A“众乐”牌卡式炉。当原告使用完第一罐换至第二个气罐继续使用约10分钟时,桌上正在使用的卡式炉燃气罐发生爆炸炸,致使原告面部,双手烧伤。治疗应支付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生活自助具费等共计人币31664.93元。
诉讼中,法院委托国家技术监督局组成专家鉴定组对该事故原因进行技术鉴定。结论为:边炉石油气罐的爆炸是由于气罐不具备盛装边炉石油气的承压能力引起,事故罐的内压较高,主要是由于罐中的甲烷、乙烷、丙烷等的含量较高,气罐内饱和蒸气压高于气罐的耐压强度是酿成这次事故的原因。“白旋风”牌边炉石油气罐不具备盛装上述成份石油气的能力。卡式炉内存在一个小火是酿成事故的不可缺少的诱因,卡式炉内存在小火是由于边炉气罐与炉具连接部位漏气而形成的。经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YsQ一A“众乐”牌卡式炉进行测试,该产品存在漏气的可能性,如果安装时不对准接口,漏气的可能性更大。
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对原告受伤害的情况进行鉴定:原告遗留面部及双手片状疤痕,对其容貌有较为明显的影响。原告目前劳动能力部分受限,丧失率为30%。经医院证明:原告今后面部及手部护理治疗费用约需5—6万元。必要时可再行手术治疗,费用约1万元。但治疗后仍遗留部分瘢痕难以消除。
被告气雾剂公司生产的“白旋风”牌边炉石油气罐体表面英文标注为Warning--Extreme1yF1ammab1e Contains liquefied Butane Gas Under Pres一$1Jte(瓶内装有极易燃烧的液态丁烷气);NeverRefi11 Gas Into Empty Can(用完后绝不能再次充装);中文标注为“本罐用完后无损坏,可再次重复使用”。现没有证据证明被告春海餐厅提供服务与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
根据上面案情,请回答:
(1)本案例中的三方被告应如何承担责任?
(2)本案例中应如何对贾某进行赔偿?贾某的精神损失应如何计赔?
A.行政诉讼的第三人有权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
B.行政诉讼的第三人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C.行政诉讼的第三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D.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