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53]A.延胡索乙素B.去氢延胡索甲素C.田七氨酸D.隐丹参酮E.甘草甜素50.具抗菌作用的有效成分是
[50—53]
A.延胡索乙素
B.去氢延胡索甲素
C.田七氨酸
D.隐丹参酮
E.甘草甜素
50.具抗菌作用的有效成分是
51.具镇痛镇静作用的有效成分是
52.对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有疗效的有效成分是
53.具止血作用的有效成分是
[50—53]
A.延胡索乙素
B.去氢延胡索甲素
C.田七氨酸
D.隐丹参酮
E.甘草甜素
50.具抗菌作用的有效成分是
51.具镇痛镇静作用的有效成分是
52.对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有疗效的有效成分是
53.具止血作用的有效成分是
A.乙公司的沉默表明其已接受甲公司的降价要求
B.甲公司8月29日的去电为承诺,因此合同已成立
C.甲公司8月29日的去电是迟到的承诺,因此合同没有成立
D.甲公司8月29日的去电是新要约,此时合同还没有成立
不属于糖皮质激素的药物是()。
A.可的松
B.氢化可的松
C.泼尼松龙
D.去氢异雄酮
E.醋酸可的松
A.甲不构成犯罪,乙构成交通肇事罪
B.甲、乙均构成交通肇事罪
C.乙构成交通肇事罪和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甲是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D.甲、乙均构成故意杀人罪
A.乙对丁的7 000元债权
B.乙对戊的8 000元债权
C.乙对丙的10 000债权
D.乙对丙的5 000元债权
A.应由胡某承担 B.应由沙某承担
C.应由沙某与胡某共同承担 D.应由提存机关承担
A.甲深夜闯入年轻妇女乙家,要求与乙发生关系遭受拒绝,于是拔刀威胁,如果乙不从就刺她。这时乙口头表示同意并往床上退,甲以为得逞,便向乙走去,乙从身后的床上操起一把大剪刀朝甲腹部猛捅数次,致其死亡。乙的行为没有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B.妇女甲为饿死自己刚出生的婴儿,而故意连续两天不给自己的孩子喂奶。该婴儿啼哭不止,邻居乙见此情景,遂殴打甲,致其死亡,乙的行为属于行使无限防卫权,不应当负刑事责任
C.甲绑架乙,偶然从现场经过的丙为救乙,用砖头砸死了甲救出了乙,丙不是不法侵害的受害人,不能行使无过当防卫权
D.在列车上同座的甲发现乙有钱,就在其喝的茶水中投放安眠药,乙在几分钟后沉沉睡去,甲伸手去翻乙的手提包。恰逢乙的丈夫丙回来,于是上前将甲一刀捅死,丙某的行为并未超过正当防卫的限度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董事谢某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和使表决权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董事会作出解聘用公司总经理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董事会作出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1)甲公司董事会的7名董事中有6名出席该次会议。其中,董事谢某因病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甲公司与乙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但甲公司总经理胡某于2003年下半年擅自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损害甲公司的利益,故董事会作出如下决定:解聘公司总经理胡某;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
(3)为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制度,董事会会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决定从通过之日起执行。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董事谢某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董事会作出解聘甲公司总经理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董事会作出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4)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由于承包商的原因导致监理单位延长了监理服务的时间,此工作内容应属于()。
A.正常工作
B.附加工作
C.额外工作
D.意外工作
根据下列选项,回答 52~53 题:
A.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B.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的服务活动
C.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D.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的活动
E.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的活动
第 52 题 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 ()。
甲、乙公司于2010年3月1日签订大蒜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大蒜总价款为100万元,货交丙公司后甲公司付50万元货款,货到甲公司后再付清余款50万元。双方还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的50万元货款中包含定金20万元,如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守约方赔付违约金30万元。
张某发现乙公司尚有部分绿豆要出售,认为时值绿豆销售旺季,遂于2010年3月1日擅自决定与乙公司再签订一份绿豆买卖合同,总价款为100万元,仍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其他条款与大蒜买卖合同的约定相同。
2010年4月1日,乙公司按照约定将大蒜和绿豆交给丙公司,甲公司将50万元大蒜货款和50万元绿豆货款汇付给乙公司。按照托运合同,丙公司应在十天内将大蒜和绿豆运至甲公司。
2010年4月5日,甲、丁公司签订以120万元价格转卖大蒜的合同。4月7日因大蒜价格大涨,甲公司又以150万元价格将大蒜卖给戊公司,并指示丙公司将大蒜运交戊公司。4月8日,丙公司运送大蒜过程中,因山洪暴发大蒜全部毁损。戊公司因未收到货物拒不付款,甲公司因未收到戊公司货款拒绝支付乙公司大蒜尾款50万元。
后绿豆行情暴涨,丙公司以自己名义按130万元价格将绿豆转卖给不知情的己公司,并迅即交付,但尚未收取货款。甲公司得知后,拒绝追认丙公司行为,要求己公司返还绿豆。
问题
1.大蒜运至丙公司时,所有权归谁?为什么?
2.甲公司与丁、戊公司签定的转卖大蒜的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3.大蒜在运往戊公司途中毁损的风险由谁承担?为什么?
4.甲公司能否以未收到戊公司的大蒜货款为由,拒绝向乙公司支付尾款?为什么?
5.乙公司未收到甲公司的大蒜尾款,可否同时要求甲公司承担定金责任和违约金责任?为什么?
6.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绿豆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7.丙公司将绿豆转卖给己公司的行为法律效力如何?为什么?
8.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己公司返还绿豆?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