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某公司曾与美国某商人签订一项买卖机械设备铁钉的合同,合同背面载有仲裁条款。后在履约过程中
中国某公司(买方)与美国某公司(卖方)签订了一份买卖成套机电设备的CIF合同。合同规定目的港为天津港,检验和索赔条款规定,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90天内根据商检报告提出索赔。卖方如期发运了货物。货到天津港后,买方没有申请商检,而是委托某汽车运输公司将货物运至最终用户所在地偏僻的N县城,并在当地申请商检局对货物进行检验,结果发现货物有某些残损,商检证书证明残损系发货前因素所致。买方依据商检证书,要求卖方赔偿损失。双方发生争议,提交仲裁。问:仲裁庭应如何裁决此案?
A.美国商人史密斯居住地所在州的法院管辖
B.中国法院管辖
C.日本国某县法院管辖
D.国际法院管辖
彼得为美国公民,因与我国某进出口公司之间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而在我国法院起诉,则彼得可以:()。
A.委托长期在中国经商的美国公民杰克以律师的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B.委托中国律师张辽为诉讼代理人
C.委托美国律师邓迪以非律师的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D.委托美国驻华使馆官员约翰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
1.案情介绍
我国某公司应荷兰某商人请求,报出某初级产品200吨,每吨CIF鹿特丹人民币1950元,即期装运的实盘,对方接到我方报盘后,没有表示承诺,而再三请求我方增加数量,降低价格,并延长有效期,我方曾将数量增至:300吨,价格每吨CIF鹿特丹减至1900元,有效期两次延长,最后延至7月25日,荷商人于7月22日来电接受该盘,但附加的包装条件为“需提供良好适应海洋运输的袋装”,我方在接到对方承诺电报时复回电称:“由于世界市场的变化,货物在接到承诺电报前已售出。”但对方不同意这一说法,认为承诺要在要约有效期内作出,因而是有效的,坚持要求我方按要约的条件履行合同。最终我方以承认合同成立而告终,从而使我方损失23万元。
2.基本理论
与其他一般合同的成立一样,双方当事人的签约意志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的实质要求。一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是双方当事人经过要约、承诺,或反要约的反复磋商而最后达成的结果。
要约对受要约人没有拘束力,受要约人只有承诺的权利,没有承诺的义务。但要约对于要约人来说,则是有拘束力的,要约人不得随意撤销要约。要约原则上可以撤回,但需附一定条件。要约要求是容易与要约相混淆的概念,是指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表示愿意交易的意向,邀请对方提出具体条件。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常使用的实盘概念是确定的要约,对发盘人具有约束力,而虚盘则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对发盘一方不具有约束力。
反要约和承诺是国际贸易实践中经常发生混淆的一对概念。区分它们的标准是对要约是否做了实质性修改。对要约中所提出的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数量和质量、交货时间和地点以及赔款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方法所作的修改,均视为对要约实质变更,构成反要约。反之,凡未对要约作出实质性修改而作出的承诺,是有效承诺。
结合案例,请回答以下问题:
我某公司按CFR贸易术语与法国商人签订一批棉纱出口合同,价值8万美元。货物于2000年3月2日上午装船(东方号),当天业务员较忙,忘记发出装船通知,3月3日上午才想起给买方发出通知,法商收到装船通知后向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了保险事宜,不料保险公司已获悉东方号在3月3日凌晨在海上遇难,从而拒绝承保。于是法商立即来电称“由于你方迟发通知,致使我方无法投保,现货轮已罹难,该批货物损失应由你方承担,赔偿我方利润及费用5000美元”。试问:买方的要求是否合理?
A.美国商人史密斯居住地所在州的法院管辖
B.中国法院管辖
C.日本国某县法院管辖
D.国际法院管辖
易差额、经常账户差额、资本和金融账户差额、综合账户差额。
(1)某民营企业家使用其在海外的美元存款,买入100万美元的美国国债。
(2)国内某大型纺织企业在美国发行300万美元长期债券,为技术改造项目融资。
(3)某大型企业向英国某公司购买价值400万美元的设备,其中350万美元使用现金交易,另外50万美元向英国某银行申请了短期贷款。
(4)某外商投资企业进口价值200万美元的芯片用于手机制造,完工后的产品向中东地区出口,获得收入500万美元。
(5)某外商投资企业将50万美元利润汇回母国。
(6)某非洲国家发生自然灾害,中国政府向该国提供价值50万美元的无偿援助和200万美元的无息贷款。
(7)中国居民组成旅游团赴东南亚旅游,在东南亚各国发生消费共30万美元。
(注:涉及现金收付,均使用银行存款结算)
营销环境分析的基本方法
目的与要求
通过对材料的理解与分析,掌握营销环境分析的基本方法。
材料
美国洛杉矶有一位商人1977年以25万元的巨款买下了一项专利——生产一种叫“米沙”的玩具熊——这是1980年莫斯科夏季奥运会的吉祥物。此后两年,该商人一直致力于“米沙”的市场营销,成千上万的“米沙”生产出来,一切如预期的,“米沙”销路很好。该商人预测,这项业务的收入可达5000万到1亿美元。然而,意料之外的事情发生了,由于当时的苏联入侵阿富汗并且拒绝撤军,美国宣布不参加1980年的莫斯科奥运会,骤然间,“米沙”变成了被人深恶痛绝的象征——再也无人购买,该商人预计的收入也化为了泡影。
实践内容
试分析从该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到什么启示?拟写一份环境威胁与市场机会分析报告。
A.外国人出租在中国境内的房产并取得所得
B.某英国人在中国境内外资企业任职而其工薪由英国总公司支付
C.北大教授写成一本书,在日本出版并由日本支付的稿酬
D.中国某科学家的一项专利,由境外某公司使用,专利权使用费由该外国公司的境内办事处支付
A.某个体餐馆雇佣童工
B.因身体原因甲与所在单位协议改变岗位
C.乙根据与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上岗就业
D.劳动合同期满前,丙与某宾馆协议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