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由丙补交其差额,甲、乙和丁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B.丙应当向甲、乙和丁承担违约责任
C.由丙补交其差额,甲、乙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D.丙应当向甲、乙承担违约责任
A.由甲购买丙欲转让给丁的股份
B.由甲和丁共同购买丙欲转让的股份
C.丙应当取消与丁的股份转让协议
D.如果甲不愿意购买丙的股份,视为同意转让
A.重新估价并重新确定出资额
B.取消甲的股东资格,其不足部分由乙、丙、丁3人分担
C.由甲补足出资,乙、丙2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D.由甲补足出资,乙、丙、丁3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A.甲接受某投标单位的请客吃饭
B.乙是某投标单位的法律顾问,但乙保证秉公评标
C.丙在学校领导的授意下,向某投标单位泄漏标底
D.丁拒绝向权威媒体透露关于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
E.戊接受某投标单位为其提供的欧洲旅游
A.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B.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C.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D.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A.须经股东会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B.须经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同意
C.须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D.只需通知其他股东
A.甲
B.乙
C.丙
D.丁
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因执行董事甲与经理乙对公司经营方式产生分歧,致使公司管理陷入混乱状态,经营状况不佳。乙提出辞去公司经理职务,并拟将其所持公司股份转让给庚。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1)同意乙辞去公司经理职务,由执行董事甲兼任公司经理;
(2)同意乙将其所持公司股份转让给庚;
(3)为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拟申请发行公司债券200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公司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谁?
(3)该公司由执行董事甲兼任公司经理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该公司股东会作出同意乙将其所持公司股份转让给庚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5)该公司是否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简要说明理由。
A.全体出资人就公司设立作出的决议
B.由丙签发的出资证明书
C.甲、乙、丙的身份证明
D.甲、乙个人财产清单
A.丁公司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甲公司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D.丁公司、甲公司共同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甲公司欠乙公司10万元到期货款无力偿还。乙公司经过调查得知下列情况: (1)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存在货物买卖合同,甲公司已经付款,而丙公司尚未交货,交货日期未至;(2)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存在大型机器买卖合同,丁公司共分5期交付货款,在清算货款之前甲公司保留机器设备所有权,现丁公司已有两期到期付款未支付,甲公司未采取任何措施。乙公司拟通过诉讼采取的下列措施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