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费者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现金取款业务后,对现金真伪存在异议,经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真伪识别确认是假币的,()负有告知消费者通过冠字号码查询功能判别假币是否由其付出的义务。
A.银行业金融机构
B.人民银行
C.银监会
A、银行业金融机构
A.银行业金融机构
B.人民银行
C.银监会
A、银行业金融机构
银行业金融机构只对在本行办理现金取款对现金真伪有异议,经确认所持钞票为()的银行客户提供查询服务。
A.假币
B.真币
C.残缺污损人民币
A.约见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管谈话
B.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损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向其上级行、同业机构、其他金融监管部门或者社会通报、披露
C.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A.规范利用人民币冠字号查询解决涉假纠纷工作
B.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C.全面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现金服务水平
D.建设良好的人民币流通环境,更好地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
A.再次清点并记录冠字号码
B.冠宇号码信息流与现金实物流同步交接
C.其他可行的方案
D.不需要记录
A.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台胞证或护照等)
B.假币实物或《假币收缴凭证》
C.办理取款业务的证明资料(银行卡、存折、取款凭证等)
D.填写提交《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申请表》
A.该网点付出现金未经清分
B.客户申请查询冠字号码未提交相关资料及书面申请,网点亦未提供查询结果的书面通知
C.网点查询冠字号码未使用模糊查询
D.查询的假币未予以收缴
A.再次清点并记录冠字号码。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本行清分机或A类点验钞机重新清点并记录冠字号码。清点过程中发现的假币,责任归原封捆单位;清点过后发现假币,责任归本行
B.冠字号码信息流与现金实物流同步交接。配备相应软硬件,进行冠字号码信息流与对应现金实物流的同步交接与记录
C.其他可行的方案。银行业金融机构间跨行现金应进行冠字号码采集,不必实现可追溯查询
银行业金融机构柜台如使用一口半清分机通过两次进钞分别完成鉴伪和清分操作的现金处理设备(业内称作“一口半清分机”),需严格采用两种模式进的操作流程。()
A.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内部控制体系
B.银行业产品和服务的信息披露规定
C.银行业消费者投诉受理流程及处理程序
D.银行业消费者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框架安排
E.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体系、监督考评制度、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