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卫生局因某饭馆的卫生存在问题,遂以违反《公共场所卫生条例》为由,对其作出吊销卫生许可证决定。这一行为属于()
A.行政许可
B.行政强制执行
C.行政处罚
D.行政监督检查
C。
A.行政许可
B.行政强制执行
C.行政处罚
D.行政监督检查
C。
试用行政合理性原则分析本案中县卫生局的行为。
A.甲工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停止行政处罚执行102
B.甲工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执行
C.卫生局、工商局实施处罚时应责令甲工厂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D.卫生局执法人员可口头作出罚款决定
A.县卫生局
B.县卫生局法制机构
C.市卫生局
D.市卫生局法制机构
A.张某对县卫生局罚款决定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B.张某对县卫生局罚款决定享有抗辩权
C.张某对县卫生局罚款决定享有批评、建议权
D.张某不服县卫生局罚款决定,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A.该县人民政府
B.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该县所在的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D.该县所在的上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案情介绍]
某县医院根据上级文件的规定和主管部门批准,向县邮电局申请开通“120”急救电话,县邮电局拒绝开通,致使县医院购置的急救车辆和其他设施至今不能正常运转,而遭受损失。县医院遂以县邮电局为被告向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县邮电局立即履行开通“120”急救电话的职责,并赔偿县医院的经济损失。县邮电局辩称:“120”急救电话属于全社会,不属于县医院。根据文件的规定,县邮电局确对本县开通“120”急救电话承担义务,但是不承担对某一医院开通“120”急救电话的义务。原告申办“120”急救电话,不符合文件的规定,请求法院驳回县医院诉讼请求。
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医疗机构申请开通“120”急救电话的程序是: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并提交书面报告,由地、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到当地邮电部门办理“120”急救电话开通手续。原告县医院是一所功能较全、急诊科已达标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具备设置急救中心的条件。县卫生局曾指定县医院开办急救中心,开通“120”急救电话。县医院向被告县邮电局提交了开通“120”急救专用电话的报告,县邮电局也为县医院安装了“120”急救电话,但是该电话一直未开通,县医院曾数次书面请求县邮电局开通“120”急救电话,县邮电局仍拒不开通。
请回答下列问题:
本案县医院与县邮电局之间的争议属于民事争议还是行政争议?被告县邮电局是行政机关还是企业单位?为什么?
【案例二】
某县原有甲、乙、丙三家屠宰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后来因国务院发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该县政府根据其中相关规定,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并发出通告。据此通告,县工商局将乙、丙两家屠宰场的营业执照吊销,县卫生局也将这两家的卫生许可证吊销。乙、丙两家对此不服,找到县政府,县政府称其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需遵守执行。因此,乙、丙两家屠宰场提起行政诉讼。
【案例分析】
1.案例中,县政府通告属于何种类型的行政行为?为什么?
2.对于乙、丙提起的行政诉讼,谁是被告?为什么?
3.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属于何种性质的行为?试分析工商局、卫生局依据县政府通告吊销乙、丙的执照和许可证是否合法。
[案情介绍]
某市原有甲、乙、丙、丁四家定点屠宰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屠宰许可证等证照齐全。1997年国务院发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该市政府根据其中确认并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规定发出通告,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据此,市工商局将乙、丙两家屠宰场的营业执照吊销,市卫生局也将其卫生许可证吊销。乙、丙、丁三家屠宰场对此不服,找到市政府,市政府称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需遵守执行。三家屠宰场遂提起行政诉讼。
请回答下列问题:
某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因李某拒不缴纳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费用由()承担。
A.某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B.李某
C.本级财政
D.人民法院